(一)科學規劃,防止盲目建設。市政府重視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規劃工作,堅持統一規劃并嚴格按規劃建設。在規劃設計時,因地制宜,因勢利導,綜合開發。首先解決制約當地生產發展而自身又難以解決的問題,充分尊重民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復論證,篩選最佳規劃設計方案,避免因規劃設計方案不科學而造成項目重復建設,造成資金浪費。
(二)完善制度,加強工程管理。對上級各個部門下達的水利工程項目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布局,統一設計,統一招投標,統一檢查驗收,避免各部門各行其事,各自為政,自己說了算的現象。市水利部門是水利工程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由市水利部門統一管理,工程招投標由市政府采購中心統一招標,招標時從嚴對投標人的資質審查,實行投標保證金制度,并把保證金退到投標單位賬戶,或實行法人投標制度,有效地控制借用資質問題。水利工程由市水利部門組織施工,施工過程中加強監理和工程質量監督,組織由專業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機制,由鄉鎮政府、村民代表、水利部門三方組成工程監督組,堅決杜絕工程轉包。同時,對工程項目實行審計制度。
(三)采取措施,加強資金管理。完善農田水利項目建設配套資金制度。市級在安排鄉鎮配套資金時不統一配套比例,對落后的鄉鎮適當降低配套資金比例。二是水利建設資金由市水利部門統一管理,統一結算。三是水利部門對工程進行造冊登記,加強資產管理。
(三)建立機制,加強工程管護。對現有農田水利項目,落實管護主體和管護資金。對有專門機構管護的水利工程,解決人員定崗定員問題,讓其在其位,謀其政,履其責。對絕大多數沒有專門機構和專門人員管護的農田水利項目,在工程建設資金總額中預算管護費用,以便落實專人進行工程維修管理。在項目未列入管護費前,市政府落實一定資金對管護人員進行補貼,對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的工程,撥付專項資金及時進行維修。
(四)加強宣傳,調動干部群眾積極性。農田水利項目確定下來后,項目實施的部門及時主動地與項目建設區的鄉鎮黨委政府進行溝通和協調,注意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爭取他們的支持和配合。與鄉鎮村社干部一道,深入到項目區群眾中去,宣講黨的惠農政策,項目建設的規模、質量標準、工程作用,使項目建設始終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增強項目建設的透明度,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項目建設有堅實的群眾基礎。